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建国,张再方,张再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114民初341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再方、张再伦: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国与被告张再方、张再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114民初341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