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晴,沈桢晖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桢晖:本院受理原告梁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公正廉洁告知书、法官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下一周星期五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