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玉算,李东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83民初690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东升: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算与被告李东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583民初69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东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偿还张玉算借款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