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浩, 昆明荣驰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孙浩:本院受理原告昆明荣驰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浩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款多付的运费122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法定孳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