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顺宝,董成映,黄民斌,陈新明,黄长宏,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随州市盛安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林浩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民斌:本院受理原告熊顺宝与被告董成映、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林浩工贸有限公司、随州市盛安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黄民斌、陈新明、黄长宏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答辩状(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司法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