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荣赛,第三人-昆明陆铁运达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三奇矿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山东三奇矿业有限公司、昆明陆铁运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荣赛与被告山东三奇矿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昆明陆铁运达贸易有限公司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运输款822895元;2.判令被告以822895元为本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分段计算;自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LPR)。利息共计115879.62元,以上共计938774.62元;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以及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