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信均,杜向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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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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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向明:原告成信均诉被告杜向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649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