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涛,高文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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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高文祥:本院受理原告徐涛诉被告高文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运输费2100元,代写诉状费300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