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焕太,汪小花,周艳丽,周霞丽,周霞平,傅祚建,汪小林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执异19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傅祚建、汪小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焕太与被执行人傅祚建、汪小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汪小花、周艳丽、周霞丽、周霞平申请变更汪小花为申请执行人,案号为(2021)闽0206执异197号。现依法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服务中心调解室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