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华, 泰州市中泰教学装备有限公司 ,昆明亚满福科技有限公司 ,曲靖民中天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302民初8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曲靖民中天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张华、昆明亚满福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州市中泰教学装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302民初86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法楼六楼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