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六安市金安区大世鞋业海心沙店, 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六安市大傻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台州雅各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台州天丰鞋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台州雅各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天丰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诉台州雅各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天丰鞋业有限公司、六安市大傻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金安区大世鞋业海心沙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