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玉红,吴建铭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1095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建铭:本院对原告王玉红与被告吴建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10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2170元,由原告王玉红负担206元,被告吴建铭负担1964元。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