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伟毅,谢盛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134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盛林:本院受理的原告谢伟毅与被告谢盛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谢盛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谢伟毅款项124377元;二、驳回谢伟毅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03民初13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