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洋,苏荣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203民初1273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内容
苏荣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洋与被告苏荣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苏荣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洋5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告苏荣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洋借款本金56000元及利息(以56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1月1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杨洋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03民初12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