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猛,韩绍华,王素珍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19)津0114民初15281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内容
韩绍华、王素珍: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王猛申请执行你(2019)津0114民初1528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津0114执1718之十四执行裁定书,韩绍华名下所有的坐落在武清区城区泉发路西侧、上河雅苑北里29-1-103房产作价166000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猛抵偿债务1200067.74元。坐落在武清区城区泉发路西侧、上河雅苑北里29-1-103房产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转移。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拍卖该房产。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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