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猛,韩绍华,王素珍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津0114民初1528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绍华、王素珍: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王猛申请执行你(2019)津0114民初1528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津0114执1718之十四执行裁定书,韩绍华名下所有的坐落在武清区城区泉发路西侧、上河雅苑北里29-1-103房产作价166000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猛抵偿债务1200067.74元。坐落在武清区城区泉发路西侧、上河雅苑北里29-1-103房产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转移。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拍卖该房产。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