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路雪妮,路海宏,李海霞,路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025民初18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路海宏、李海霞、路志强:本院受理原告路雪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5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榆林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