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磊,刘明林,多光文,刘明, 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甘0621民初195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磊、刘明林:本院受理的(2021)甘0621民初1954号原告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磊、刘明林、多光文、刘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