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永远,李兰萍, 武威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兰萍: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陈永远与你及被申请人武威农科种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