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文戈,何尚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024民初119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文戈: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县支行诉你、何尚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4民初11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