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家芬,张玉梅,张忠义,周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105民初202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玉梅、张忠义、周敏: 本院受理原告彭家芬与被告张玉梅、张忠义、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5民初20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