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大无缝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天津大无缝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1月3日受理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年2月10日前,向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天津东丽区滨海重机工业园重工路3号赛瑞公司办公楼1楼,邮政编码:300301,联系人:孟沛忠,联系电话:022-24943066、2436825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