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静,刘见法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02民初98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见法:本院受理原告李静诉被告刘见法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云0302民初98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刘见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静人民币1000元,赔偿原告因主张权利支付的公告费人民币260元。二、驳回原告李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征收25元,由被告刘见法承担(原告已预交,在履行前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