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其军,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李三建材商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24民初47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其军:原告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李三建材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24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