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巨牛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1执5810号 |
案由 |
其他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巨牛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巨牛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回转纠纷一案,现向你方送达(2021)辽0211执5810号裁定书,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大连巨牛商贸有限公司向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返还2631000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