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光普,彭振伟, 厦门叁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206民初1336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厦门叁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韩光普与被告彭振伟、被告厦门叁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韩光普的诉讼请求。韩光普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闽0206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书,并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06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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