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强,宗志勇,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603民初31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宗志勇:本院受理原告马强诉被告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宗志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宗志勇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内0603民初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马强的起诉。请被告宗志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康巴什区法院哈巴格希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