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二成,成海东, 大连白桦粮谷加工有限公司 ,威海花果山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1执保84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二成、成海东、威海花果山农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白桦粮谷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二成、成海东、威海花果山农产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1执保8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孙二成、成海东、威海花果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的财产,保全价值20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