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雁华,牛拥军,李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103民初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拥军、李娜:本院受理的原告徐雁华诉被告牛拥军、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3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