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成果,郑华晖,吴寒枫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425民初116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华晖: 本院受理原告郑成果与被告郑华晖、吴寒枫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5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