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建军,阮一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22民初17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阮一玲: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与被告阮一玲民间借贷纠纷的(2021)闽0922民初1707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922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古田县人民法院鹤塘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