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金霞,李学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105民初3498号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学帮:原告王金霞与被告李学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105民初3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李学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王金霞办理位于西夏区学院东路701号文博锦苑小区7号住宅楼1单元801室房屋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登记至王金霞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公告费300元,由李学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