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华富,蔡盛隆,罗华忠,罗玉赛,罗三赛, 南平市鑫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三潭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702民初206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南平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潭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罗华富、蔡盛隆、罗华忠、罗玉赛、罗三赛: 本院已受理原告南平市鑫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02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福建南平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平市鑫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460080元及违约金);二、福建南平三潭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罗华富、蔡盛隆、罗华忠、罗玉赛、罗三赛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福建南平三潭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罗华富、蔡盛隆、罗华忠、罗玉赛、罗三赛承担了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南平康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追偿。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