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之强,宋涛,胡春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03民初224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涛:本院受理原告韩之强与被告宋涛、胡春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3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