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文波,陈小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321民初3381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小田:本院受理原告郑文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321民初3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小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文波运费40200元。案件受理费806元,由被告陈小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