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孟军,杨天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324民初2029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天明:原告朱孟军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朱孟军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860元,由原告朱孟军负担。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