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龙, 深圳市三清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
内容
深圳市三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龙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离家外出,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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