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磊,蒋大伟,刘艳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324民初415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大伟、刘艳梅:本院受理原告许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4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