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清华,昂圣富,程章,何满意,尹金龙,王子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1322民初728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昂圣富、程章、何满意、尹金龙、王子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清华诉被告昂圣富、程章、何满意、尹金龙、王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清华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昂圣富偿还借原告款4万元及利息27333元(暂计算至2021年8月8日);2、被告程章、何满意、尹金龙、王子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因不能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皖1322民初72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