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双双,余丽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丽平:本院受理原告韩双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