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玉民,张军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882民初1533号之二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军立: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82民初15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王玉民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