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薛东红,刘小芳,薛平,赵俊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0822民初70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小芳、薛平:本院受理原告薛东红与被告赵俊杰及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晋0822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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