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孔云云, 临汾市融和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24民初1473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孔云云:本院受理原告临汾市融和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晋1024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