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红喜,白保平,冯秀娟,贺世平,白文娥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1030民初23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保平、冯秀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红喜诉被告白保平、冯秀娟、贺世平、白文娥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21年10月15日以(2021)晋1030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了判决。被告贺世平、白文娥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