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艳平,杜艳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124民初11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艳龙:本院已受理原告曹艳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124民初1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