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连生,袁俊,吴贵小,王来风, 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宏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晋民终54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连生、袁俊、吴贵小、王来风:本院受理上诉人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原审被告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宏特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晋民终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