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满福,李强,郝贵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晋1182民再1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强、郝贵山:本院受理原告赵满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晋1182民再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