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凯,冯海成,冯月爱,冯新爱,高宝长,李金秀,杨亚飞,薛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102民初116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龙:本院受理原告冯凯、冯海成、冯月爱、冯新爱、高宝长、李金秀、杨亚飞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102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