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玉珍,马建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182民初133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建平:本院受理原告程玉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182民初1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原告程玉珍与被告马建平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马建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