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英泽,贺瑞峰,杨力帆,张莹,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民终487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瑞峰、杨力帆、张莹: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英泽与被上诉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1民终487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