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立芳,石磊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1523民初605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磊:本院受理原告赵立芳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皖1523民初605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